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3-06-12 | 浏览:1172次 ] |
各县区科技局,宝鸡高新区、凤翔高新区、蟠龙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壮大我市瞪羚企业群体数量,促进科技产业发展,按照修订印发的《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实施方案》(陕科办发〔2023〕38号)和《宝鸡市促进科技型企业增量提质实施方案》(宝政办发〔2023〕3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省级瞪羚企业培育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5月30日-6月30日。 二、填报地址 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认定条件见附件1)登录“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中心”(https://sx.chinagazelle.cn/),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 三、申报范围 满足瞪羚、潜在瞪羚企业申报标准(不是高企也可申报);除2022年瞪羚企业外均可申报,潜在瞪羚企业可申报2023年瞪羚企业。 四、政策支持 1.对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按照省、市相关政策给予经费补助。 2.对认定的瞪羚和潜在瞪羚企业,省、市科技部门将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县区科技局、各高新区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并将2023年推荐瞪羚企业文件(见附件2)及名单于7月4日前正式函报市科技局。 2.各县区科技局、各高新区要重视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建立和完善瞪羚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培育企业运行动态,定期报送本地区瞪羚企业培育工作总结。 3.各申报单位需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负责,确保附件证明材料与填报数据一致。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 马 强 0917-3260241 咨询填报 高雨涓 029-81150098
附件:1.2023年瞪(潜在)企业申报条件及认定标准说明.doc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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