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六政策支持小微企业 让创业“火种”越烧越旺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4-09-23 | 浏览:199次 ] |
9月11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致辞中倡导:“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一周后的9月17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会议确定,重点推出六大新政策: 一是加大进一步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清理不必要的证照和资质、资格审批,为小微企业降门槛、除障碍。 二是加大税收支持。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 三是加大融资支持。推动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五是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支持,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微企业纳入支持范围。 六是加大服务小微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方便企业获得政策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供更有效服务。 李克强强调,“我们引燃了创业‘火种’,要使它越烧越旺。不仅要让企业‘生出来’,还要让他们‘活下去’、‘活得好’!” 会议还决定,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缺项”。临时救助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救助资金列入地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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