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脱会副会长、理事除名的决议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对长期脱会的副会长单位及理事单位进行讨论表决,理事会表决结果:本次理事会应到19人,实到17人,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决定对以下副会长和理事单位进行除名处理。具体除名企业情况如下:
特此通知
宝鸡钛业协会秘书处 2016年5月27日 |
关于脱会副会长、理事除名的决议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对长期脱会的副会长单位及理事单位进行讨论表决,理事会表决结果:本次理事会应到19人,实到17人,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决定对以下副会长和理事单位进行除名处理。具体除名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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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钛业协会秘书处 2016年5月27日 |